日期:2021年04月06日 10:57 作者: 浏览量:[]
(2019年5月修订)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国工会十七大精神,组织动员全校教职工建功立业,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深化工会改革创新,进一步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增强工会工作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全面提升工会工作的整体水平,根据上级工会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对原有的实施方案修订如下。
一、开展“建家”活动的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上级工会的有关要求,紧紧围绕学校发展目标,切实履行工会的各项职能,发挥工会联系教职工、服务教职工、教育教职工、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作用,努力把沈阳工程学院工会组织建设成为组织健全、维权到位、工作规范、作用明显、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
二、开展以“五家”为内容的共建活动
1.建动员教职工建功立业的建设之家。
围绕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积极为教职工施展才华、发挥才智搭建平台,动员广大教职工在学校改革与发展和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的伟大实践中建功立业。工会要发挥优势,以“三育人”活动为载体,通过开展各种富有特色、富有成效的工作和活动,不断提高教职工的教学科研水平和管理服务水平。积极选树先进典型,激励教职工立足本职,无私奉献,促进学校育人水平的全面提升。
2.建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维权之家。
树立和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健全和完善工会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保障工会组织的源头参与。进一步完善以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工作,使广大教职工依法更好地享有对学校改革发展重大问题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保证教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权。推进教代会标准化建设,规范落实教代会各项职权,凡涉及学校改革发展、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方案、规定及相关事宜,必须经过教代会讨论通过后方可实施和落实。建立并实施教代会民主评议校务公开制度,积极推进校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加强校领导接待日制度、校长联络员制度、教代会代表巡视检查制度,保护好、调动好、发挥好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3.建协调劳动关系的和谐之家。
坚持“促进学校发展,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工作原则,紧紧把握发展和谐劳动关系这一工会工作的主线,推动教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的解决,为教职工办好事、做实事、解难事。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倡导和谐理念,营造和谐环境,推进建设制度和谐、机制和谐、利益和谐、关系和谐的校园。
4.建提高教职工能力水平的学习之家。
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教育、引导广大教职工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鼓励和支持他们学政治、学业务、学法律,努力成为各自领域的专门人才。组织广大教职工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教职工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做到识大体、顾大局,个人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积极投身到学校的改革、发展的大局之中。
5.建丰富教职工精神生活的文化之家。
为不断满足教职工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丰富教职工精神文化生活创造必要条件,加强以教职工为主体的校园文化建设,为提升教职工精神文化素养提供平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因地制宜、丰富多彩、教职工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加强“职工之家”阵地建设,以群众性的文体协会为载体,开展健康、向上、高雅、文明的文体活动,寓教于乐,陶冶思想情操,为教职工精神文化生活营造良好的氛围。
三、评价与考核
“职工小家”分为模范、先进、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考核验收的程序是,校工会下发考核验收通知,由分工会向校工会上报书面自检报告(不申报者视为不合格单位),校工会结合基层自检和实地检查情况,确定评定等级。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先进、模范职工小家的评选:
1.分工会组织机构不健全,未按时足额缴纳会费。
2.教职工入会率未达到100%。
3.未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教职工大会(二级教代会)及相应的民主管理制度,教代会代表团(代表)不能及时反映教职工意见和建议,教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渠道不畅通。
4.未实行部门事务公开,教职工意见反映较大。
5.教职工有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受到学校通报批评或以上处分的。
6.教职工对申报先进、模范职工小家评价满意率未达到90%的。
四、开展“建家”活动的措施和要求
1.强化党政工密切合作领导体制,努力形成党委统一领导、行政积极支持、工会具体实施、广大教职工热情参与的工作格局。党委要切实加强对“建家”活动的领导,以党的建设带动工会建设,为“建家”活动提供政治保证;行政要把“建家”工作作为依法尊重和维护教职工主人翁地位,提高事业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措施,支持工会依法开展工作,为工会工作提供物质保证;工会要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在行政支持下,广泛动员和组织教职工积极参与到“建家”活动中来,实现为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和为教职工服务的目标。
2.依靠教职工“建家”,提升“建家”水平。要形成依靠教职工当家,凝聚教职工爱家,鼓励教职工管家,支持教职工评家的建家理念和指导原则。要处理好发展事业与共建活动的关系,建家与各项重点业务工作的关系,善于抓住和解决主要矛盾,以建家推动学校事业发展,以学校事业发展为建家提供支持。并根据工作任务的变化不断赋予职工之家活动以新的内容,实现职工之家常建常新。
3.深入开展“职工小家”建设活动,各分工会切实把“职工小家”建设作为一项经常性、长期性的工作目标常抓不懈,推进“职工小家”建设不断发展,以“小家”建设促进“大家”建设。要注重总结“建家”活动经验,树立典型,以点带面,促进“建家”活动整体水平不断提高。
4.切实加强“建家”活动基础性建设工作,做到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活动有记录。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力戒形式主义,真正把“建家”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好。
五、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宋焕斌 李荣德
常务副组长:王 奇
副组长:邱相君
成 员:各部门党总支书记、职能部门负责人、分工会主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邱相君
副主任:马胜凯 张 红 王 隽
成 员:周 舰 朱 宇 高祥永 李春雁 李亚平
秘 书:李春雁
附件:
沈阳工程学院“职工小家”建设标准
一、形成党政工共建职工之家格局
1.各分工会要建立党政工共建职工之家的领导体制。
2.党总支高度重视分工会工作,定期研究分工会工作,加强对建设职工小家工作的领导。
3.行政大力支持分工会工作,帮助分工会组织开展建设职工小家活动。
二、加强职工小家基础建设
1.分工会委员会健全,制度完善。
2.分工会委员会经常研究分工会工作,有会议、工作、活动记录。
3.在职教职工入会率达到100%,建立分工会会员档案。
4.建设职工小家工作有方案、有计划、有总结,文件资料完整规范。
5.职工小家文体器材、用品,工会订阅的杂志由专人管理。
6.积极参加学校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出勤率在95%以上。
三、积极开展“建家”活动
1.组织教职工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国家法律、法规,提高广大教职工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引导他们识大体、顾大局。
2.组织教职工学习业务。开展各种业务竞赛和技术比武等活动,不断提高广大教职工的职业技能,为教学、科研事业的改革、发展做贡献。
3.协助党政做好教职工的思想工作,积极帮助党政排忧解难,化解矛盾、理顺情绪,凝聚教职工智慧和力量,激发广大教职工爱校爱国热情。
4.建立对困难教职工帮扶的报告机制和帮扶救助机制,及时帮助教职工解决生活中的各种困难,为他们解除后顾之忧。
5.开展文化教育和文体娱乐活动,陶冶教职工的思想情操,丰富他们的精神生活,为他们营造健康、愉快、安全、和谐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
6.积极帮助女教工排解思想上的困惑和疑虑,化解家庭、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
7.建立和实施民主评议系、部、处事务公开制度,推进系、部、处事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在涉及教职工利益的工作上实行“阳光”操作。
8.建立和完善劳动关系调节机制、劳动保护预警机制,依法维护教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
9.积极开展群众性经济技术工作,广泛开展建言献策、科技攻关、业务竞赛活动,充分发挥广大教职工在学校发展、建设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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