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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学院党总支组织生活会制度

日期:2021年04月06日 10:42 作者: 浏览量:[]

为了加强对总支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促进其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有效地增强党内团结,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正确贯彻执行,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学校党委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总支党员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生活会是指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是党支部或党小组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生活制度。

二、组织生活会的基本内容

1.组织党员学习贯彻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学习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认真传达和学习上级党委的文件精神,贯彻执行上级党委的指示和决议;

3.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努力增强党员的党性修养,保持党组织及党员的先进性;

4.讨论汇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情况;

5.讨论发展党员工作和讨论预备党员转正问题等;

6.总结和报告工作,听取党员意见,讨论决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7.汇报党员思想、学习、工作、作风等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分析党风现状,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等;

8.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总结,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三、组织生活会制度

1.每名党员在组织关系转入本党支部时,都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2.参加组织生活会应按照“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教育,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促进党员相互交流的目的。

组织生活会应当由专人负责做好会议记录。

3.支部组织生活会根据需要每一到三个月召开一次,组织党员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和最新会议精神,交流贯彻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情况,讨论决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会议通知提前一到二天发出,使党员早作安排,保证会议的出席率和质量。如有必要,可适当增加组织生活会的次数。

4.支部组织生活会的参加对象应为支部全体成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应该在会前向支委请假,但如无特殊情况,每年参会次数必须达到该年支部组织生活会次数的60%以上,各支部应做好出席记录。

必要情况下,党支部可以邀请总支委员或者总支派人参加,也可以邀请其它支部党员骨干列席。列席人员可以发言,提出批评和建议。

5.支部书记在组织生活会上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党员畅所欲言,创造民主、团结、深刻、进步的会议氛围。

四、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各党支部每年末要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可以与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民主评议过程和内容要形成书面材料。评议内容包括:(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把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大家服务。(2)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为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贡献。(3)是否站在党员的角度,维护改革的大局,正确处理国家、学校、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4)是否坚决执行校党委和党总支的决议,遵守法律法规,坚决做到令行禁止。(5)是否密切党员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自觉维护学校和外语学院集体的利益。

民主评议的结果要上报党支备案,要与评选表彰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联系起来;对评议为思想不积极的党员,应进行批评教育。